今年4月,網友在《直通屏山》上留言反映將樂縣古鏞鎮桃村的養豬場違規占用田地建設,污染周邊環境,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處理。收到網友投訴后,古鏞鎮政府成立聯合小組赴現場調查,在查證污染問題屬實后立即制定了處置辦法,并督促違規養殖場逐步整改到位。
養豬場地處畜禽可養區范圍 曾非法占用農田
記者了解到,網友反映的許門垅生豬養殖場位于古鏞鎮桃村許門垅地段,距離金溪2公里,距居民點500米,地處將樂縣政府劃定的畜禽養殖可養區范圍內。該養豬場經營人為2016年將樂縣生豬養殖拆遷戶之一,于2017年5月搬遷至桃村許門垅地段可養區內新建生豬養殖場。
據古鏞鎮政府介紹,養殖場建設初期,經營人曾簽訂保證書,保證新養殖場會按照要求控制養殖規模在250頭以下,并配套環保治理設施。但該養殖場在建設過程中,被國土部門檢查發現涉嫌非法占用農保田。將樂縣國土局于2017年6月9日對其下發了《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該養殖場拆除農保田內所有建筑物并恢復耕地原狀,其中包括7口污水處理氧化塘。該養殖場于2017年12月對非法占用農保田設施進行拆除,但未再建設新的污染治理設施。
現場查證污染問題屬實 聯合檢查組采取臨時處置措施
5月9日,古鏞鎮政府會同將樂縣河長辦、環保局、農業局、國土局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到現場對許門垅養殖場進行執法檢查,F場檢查發現,該養殖場現有生豬存欄量近280頭,超出約定養殖數量;建有漏糞式豬舍8座,豬舍清理采用水沖法,養殖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入桃村溪。
聯合檢查組立即要求該養殖場組織清理生豬,采取臨時處置措施,將養殖廢水引入氧化塘處理,防止廢水繼續外排污染河流。
將樂縣環保局已進行處罰 違規養殖場將逐步整改到位
經將樂縣環境監測站檢測,許門垅養殖場外排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濃度為1096mg/l,超過《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超標1.74倍。5月10日,將樂縣環境保護局決定對該養殖場超標排放養殖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5月11日對該養殖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養殖場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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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養豬場污水處理很重要!